部门动态
关于领取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证书及验证不合格人员整改要求的通知
舟建价[2010]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浙江省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精神,我市通过此次验证的516名造价员名单已经公布,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验证相关材料及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造价员,验证不合格,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验证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项及资格验证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证合格人员领证
验证合格人员请于2010年1月18日——2010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由单位统一凭介绍信或证明到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领取造价员证书(证明上请注明证书号码)。
二、资格验证整改要求
需整改的造价员应于2010年4月1日-9日将网络及书面申报资料提交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书面资料上报前务必先在网上提交),办理资格验证整改手续。
联系人:柴玲 联系电话:0580-2616830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东河中路25号406室
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