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8〕32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我站制定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