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动态
我市召开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宣贯会

    5月1日,建筑业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等规定,为确保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顺利在我市贯彻实施,4月27日,我办会同市造价管理协会在市华侨饭店举办了浙江省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宣贯会,邀请了省造价管理总站季挺副站长对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工程造价政策进行解读。来自全市审计、财政、住建局同志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招标代理等多主体共600多名专业人员参加了宣贯会议。

    通过这次宣贯培训,社会各方主体对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实现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活动的平稳过渡、保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五一”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我办将继续跟踪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有关营改增后的造价政策答疑解惑,为建设各方主体服务。

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